11月26日,保利集團與人民日報社在京簽署戰略合作協議。人民日報社社長于紹良,副社長胡果,保利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化龍,黨委副書記、董事張浩參加簽約儀式。胡果、張浩代表雙方簽署協議。
于紹良表示,人民日報作為黨中央機關報,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文化思想,堅持不斷擴大“三個覆蓋面”,充分發揮“三個作用”,不斷為鞏固壯大奮進新時代的主流思想輿論貢獻力量。保利集團作為服務國計民生的中央企業,堅守“保國利民”初心使命,切實擔負政治責任、經濟責任、社會責任,取得的各類成果令人印象深刻。希望雙方充分發揮資源優勢,進一步增進溝通了解,在彰顯高質量發展成色、講好中國文化故事、展示中國品牌形象等方面持續深耕,共同把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動實踐傳播好、展示好。
劉化龍表示,保利集團牢牢聚焦高質量發展主題主線,穩步推進貿易、地產、文化、科技、工程、金融于一體的“5+1”多元業務體系,不斷向社會各界傳遞“追求卓越 領創美好”的保利品牌和央企擔當,在黨的二十大、全國兩會、中國品牌日等重大節點,中國品牌論壇、企業社會責任論壇等重大活動中積極發聲,展示了立體多元的企業形象,與人民日報形成了緊密、深厚的長期聯系。未來希望雙方進一步加強溝通交流,共同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此次簽約旨在增進雙方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共同講好高質量發展的時代故事。
人民日報社辦公廳、經濟社會部、文化傳媒公司和保利集團總部綜合管理中心、運營管理中心、黨群工作辦公室有關負責同志參加活動。